杨昊
本报讯赵女士说:“我万万没有想到,某些房地产开发商竟猖狂到如此地步——自己违约后反倒鼓励业主:告我去吧,上法院打官司得了。”
去年12月,赵平女士花100多万元在位于海淀区牡丹园的华盛家园购置了一套五居室,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这份协议,赵女士需支付34万多元预付款,剩余部分由开发商负责向银行申请按揭,合同规定今年3月31日交房。到了交房日期后,赵女士打电话询问施工情况时,开发商声称,银行按揭没办下来,再有一个星期准能办好。然而,当赵女士4月10日再次找到开发商时,情况发生了变化。
按银行规定,按揭最迟一个月就能办成。眼看开发商拖了5个多月了,银行贷款还是没办下来,惟恐有变故,赵女士在5月1日正式要求退房。合同的另一方———华盛开发公司又起草了一份补充协议,根据这份协议,赵女士还要再交50万元,然后每季度偿还8万元,直到房款付清。面对如此支付方式,赵女士感到还款压力太大,所以坚持要求退房。
在赵平一家人的再三要求下,华盛公司一位负责人答应双方5月27日下午5点在华盛家园售楼处面谈。然而,当赵平如期而至时,该负责人却没有露面。华盛公司销售部一名工作人员向赵女士表达了两点强硬立场:一是扣除赵女士总购房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二是不服就去法院打官司。
“我始终不能明白,明明是开发商违约了,为什么反而要我支付违约金,还鼓励我去打官司呢?”赵平疑惑地说。
华盛家园经理王献说:“按揭不到账,是因为银行从去年底就紧缩银根,不是华盛的责任,分期付款也是赵女士自己先提出来的,而且在签了合同后,赵女士还退换过房屋。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我也不想扣她的钱,但确实不是我们违约,大家可以坐下来谈。”
至发稿前记者获悉,赵平已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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