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窦红梅) 随着本市房地产市场全面升温,消费者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相关投诉成为热点。6月1日,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宣布,即日起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大清理。有关部门将在本月30日前对本市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及复审,并重新核发资质证书。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6月1日到8月10日,市工商局与房管局将分三个阶段联合对从事房地产居间、代理业务的信息咨询、评估、拆迁、物业管理等机构和个人进行清理规范。
市房管局负责人列出了消费者反应最强烈的几大问题:除了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混乱外,扣留、骗取看房押金的问题最突出。一些经纪机构在介绍客户看房前收取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的看房押金,即使没有为客户找到成交的房屋,也以介绍看房为由,拒不退还押金;还有的房源公司购买房源信息后未经核实直接提供给客户,造成消费者利益受损。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涉及房地产经纪的投诉80%以上都是拒退或骗取看房押金引起的。
据了解,本市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纪机构有700余家,但未经核准及超范围经营的房地产咨询企业、无照经营的组织及个人大量存在,这些组织和个人素质低下,往往采取各种非法手段牟利,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截止到5月底,本市工商部门今年已收到对房地产经纪的投诉415件,占本市所有消费投诉的11%,增幅十分明显。
市工商局和房管局决定,今后凡在各类房地产经营活动中从事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两部门共同颁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经纪活动。专业房地产经纪人公司或事务所必须具有4名以上专职人员取得这一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