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受业主、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关注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即将修改。记者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省建设厅近日向省人大递交了关于完善修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八方面修改建议,希望对实行综合收费、有关维修基金、服务费收取、物业管理权移交、增设业主代表大会、加强对业委会行业监督等进行修改完善。
物业管理一直是近年来房地产投诉热点之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现有法律规章中有些条款缺乏合理性,在实践中是难于操作甚至造成矛盾。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例》规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而业主大会应当有50%以上业主参加开会投票。从实际操作看,不少住宅小区参加会议的人数很难达到50%。同时,《条例》中对业主委员会行为监督不够,还有消费者投诉最多的物业管理重复收费、乱收费等。
据透露,广东省人大已把《条例》的修改纳入了今年立法计划。
(吴江黄平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