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外贸公司工作的陈士根先生两年前花64万买了141.42平方米的商品房,原本买的是5楼的房子,可是等到去年住进去后才发现,房产公司莫名其妙地加高了一层,变成了6楼。
陈先生买的凤起路586号商住楼,根据当时的售楼说明,该住宅拥有一个半地下室的自行车库,不计算在楼层内。可没想到房子交付使用时,房产公司将地下室的车库完全移到了
地面上,房子平白无故“长”高了一层。
“突然高了一层麻烦也多了不少,比如当初谈好木材搬到5楼是120元,但等工人到了之后都说是6楼,要收200元。”陈先生说。
据了解,在陈先生签合同时,先期开发该住宅的浙江泰伦房产公司已经分解,全部业务交由开发者之一的浙江龙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龙生公司认为,卖给陈先生的还是5楼,测绘图上标明车库高度不到2.2米,属于架空层,不能算作楼层,房产证和门牌号码写的都是5楼,他们并没有违约。
根据杭州市产权监察处测绘科的标准,从地面到楼顶高2.2米以上的就算一层,陈先生说业主们丈量了车库,发现最低处的净高已有2.33米。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介绍,如果房产公司在售楼过程中承诺过车库是地下的,后来又完全移到了地上,那公司应说明具体情况,不然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通讯员江蓠 见习记者汤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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