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建设部以第88号部令的形式颁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据了解,这一新的办法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的,共7章48条,将会更好地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并将为规范商品房市场提供法律依据。那么,建设部为什么出台这套办法,这套办法将在商品房销售的哪些方面保护处于弱势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解决目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并且日益突出的问题呢?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提问人:本报记者徐曼
答疑人:建设部房地产司副司长陆克华
记者:商品房的投诉日益增多,如广告虚假、定金圈套、合同欺诈、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等问题时有发生,建设部出台的新办法对此有何规范和限制?
陆克华:由于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商品房的销售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因此消费者投诉比例在不断上升,直接影响了消费者购房的积极性。此次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为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记者:建设部出台的新的办法将在哪些方面对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
陆克华:这套新的办法规范了商品房销售方式,杜绝了非法销售行为,比如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不准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另外,房产商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否则将处以两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建设部有没有规定全国各地何时开始执行这套新办法?
陆克华:全国各地都将在今年的6月1日开始执行,建设部将督促各地根据《办法》尽快制定和完善本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细则,并加大对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以进一步规范本地区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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