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本报实习生彭婷婷) 本报在接到“新都市计划”业主投诉电话之后,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时讯了解到部分消费者的怨言,他们认为购房一旦出现问题,尤其是装修方面出现问题,要想得到妥善解决,实在是太难了。时讯记者日前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据投诉部的郎丹柯先生介绍,消协在收到投诉后,一般是转到所属的区、县消协负责处理,让他们来调解。关于房屋装修质量方面的投诉问题,郎先生说业主可以向北京市房屋与土地资源管理局投诉,但当记者再次向房地局办公室询问有关情况时,却被告之这不是他
们的职责。记者又与北京市市建委取得联系,一位负责人称他们可以接受关于房屋构架质量的投诉,但装修方面的纠纷要看具体情况,有些不归他们管。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就这件事件本身而言,“新都市计划”业主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委托当地的技术监督局进行房屋装修的质量鉴定,然后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再找有关部门解决。由于现在结果还没有,所以就不知道究竟应由谁负责,如是销售环节出了问题就找销售的厂家,如是施工技术有问题就找施工单位。但归根到底,装修不合格应是开发商的责任,因为不管是施工不过关,还是材料不合格,他们都是和开发商直接联系,施工由开发商监督,材料由开发商认定,开发商最后交给业主的是一个与合同标准相符合的成品,如出现与合同不符的地方,开发商应是最主要的被投诉者。
这位人士还指出,解决这类装修质量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可能涉及到物业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一系列有关部门,所以处理起来也很麻烦,加上业主可能也不清楚问题的性质,所以也许会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有的可能是在推卸责任,有的也许真的不是他们的责任。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的最后鉴定结果,然后才能对房屋问题进行定性。
提到事件中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北京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都以“国标”为检测标准,但却有不同的检测结果,这位业内人士说,以前国家有关于建筑类产品的准用标准,但后来这个标准成了备案,“国标”应是惟一的鉴定标准。所以北京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祖主任说产品质量不合格可能是厂家把关不严的理由是有道理的。业主与开发商应遵循技术监督局的质量鉴定。
这位业内人士还对准备买房的消费者提出了一些建议:第一,在签定合同时要小心全面,弄清每个设置的质量标准与品牌,一旦发生问题,才有充分的理由;第二,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开发商是主要的联系人与负责人,业主不必自己去找施工方和提供材料的人,这些是开发商应做的事;第三,在出现问题双方有分歧时,最好找到国家鉴定部门,如技术监督局,提供准确,权威的鉴定,在投诉时才有理有据,有些开发商也是受害者,有了鉴定才能进行协调处理。〈青年时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