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30日电(记者何玲玲)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购房已成为最大的消费项目之一。但许多消费者由于缺乏购房经验,偏听偏信,落入不守规矩的开发商设下的陷阱之中,结果不仅经济损失巨大,而且烦恼无穷。
在消费者个人购房呈迅速上升的今天,由于楼市整体并未成熟,涉及商品房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从而使一些只顾赚钱、不顾消费者利益的开发商有可乘之机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供的一份数据表明,去年,该协会共受理房屋建材类的投诉多达1994件,比上年增长7.4%,其中不少是群体投诉。而杭州市消协去年受理此类投诉则更是比上年高出21.77%。
仔细查看消费者的各类投诉不难发现,在一些房屋开发商玩的“猫腻”中,笑嘻嘻设下圈套,恶狠狠宰上一刀的“三大陷阱”害人最深:
质量陷阱:主要表现在房屋漏水,有裂缝,一些房屋的施工不符合标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安全使用权。浙江上虞市白官镇谷家弄4号楼16家住户,几年前购买的商品房出现了地基下沉、房子倾斜等严重质量问题。湖州消费者郑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装修后作为结婚新房,没想到婚礼后的第二天,主卧室屋顶即整体塌落,使得新房灰尘满地,无法居住。温州某安居工程建设单位开发的一安居住宅区,由于开发公司偷工减料,致使该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结果,安居房让人无法安居,每逢下雨,就会有好多住户遭殃。
广告陷阱:许多消费者在挑房时,轻信了广告中的承诺,什么中心花园、健身中心、游泳池等等,但到交付时却发现承诺子虚乌有或大打折扣。一位消费者气愤地指着购房广告说:不是说什么花园式住宅吗?哪有什么花草树木!分明是在骗人!
面积陷阱:合同面积与房地产证面积不符、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差异太大,让消费者连呼上当。去年杭州市消协接到房屋面积短缺问题的投诉,比上年猛增了118.64%。某先生与开放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住宅,可是在交付使用后,却发现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仅为60多平方米,分摊的公用面积竟占到30多平方米。杭州张某等消费者拿到房产证发现与合同不符,面积严重短缺,被开发商多收房款3万多元。而另一俞姓消费者却为实际面积大大超过合同面积而恼怒:我根本不需要这么大的房子,需要追加的金额大大超出预算,开发商这不是做个套子让我们钻吗?
行家提醒认为,购房不是件小事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作一些前期调查,了解一些基本的房产知识。首先,不要轻信广告和售楼人员的一面之词,要货比三家,最好选择信誉比较好的房屋开发公司,尽可能选择品牌较为响亮的楼盘;其次,要在购房之前,要进行实地考察,看看有无可能建造配套设施,不要相信不切实际的配套承诺。另外,签订合同一定要慎重,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开发商有无设下合同陷阱。一般住宅的实际面积系数为68-80%,以此作对照,可以对未来的住房大小做到心中有数。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中的建筑面积最好有个说明,比如实际交房时,建筑面积谁测了算数,超出合同面积或不够合同面积时怎么办等等。(完)
所属专题:消费者该如何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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