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温馨家园 > 新闻晚报 > 正文
订金虽有明文规定 房产商依旧我行我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21日 13:56 新闻晚报

  本报讯 尽管上海市房地局今年3月上旬已公布了本市商品房预订的有关规定,其中特别明确规定商品房订金数额不应超过房款总价的千分之五,但据记者日前观察,不少房产开发商依旧我行我素。

  记者根据3月20日报纸广告,来到闵行区春申路一处大型商品房的预售处要求购房。训练有素的售楼先生陪同记者参观完标价为82万元的商品房后,谈到意向合同签约,要求记者先支付1千元可退的“小订金”,如无异议,接着要付不可退的2万元“大订金”。当记者提醒本市已有有关订金数额规定时,其立即改口称,2万元是首付房款之一。

  记者获悉上海不久前刚刚举办过的“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咨询活动中,消费者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规甚至欺诈行为的投诉仍相当集中,本市有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房地产市场要得到真正的规范,看来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记者吉孝本






发表评论】【相关论坛】【聊天室】【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相关链接
上海为商品房预订“立规矩” 订金不能随意“拗断” (2001/03/09 11:23)
“订金”变“定金” 警惕开发商文字游戏 (2000/11/15 20:00)
购房:怎样区别定金与订金 (2000/03/06 09:54)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世纪盛典倒计时--2001奥斯卡奖完全接触
新浪汽车频道改版:汽车新闻 用车修车…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男人女人频道倾力推出爱情小说连载
竞技风暴举办2001赛季甲A有奖竞猜
时尚组图:人体艺术写真获奖作品展
新浪网滚动新闻每日1700条
享受手机短信息服务



财经频道意见箱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