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收费周期差距大
1998年以前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于是有一季度一交的、半年一交的、一年一交的,也有一次性收三五年的,甚至有的一次性收了10年的物业管理费!1998年,北京市发出《关于禁止一次性收取多年物管费的通知》,其中规定:一次性收取物管费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根据记者不完全调查发现,目前,北京的小区物业费一般是入住时预收一年的物业费,以后有按月收的,也有按季收的,还有按年收的,但按季收的占多数。
当记者在网上贴出“小区物管费应该几个月一交?”后,网友们反应十分热烈。有的说:“当然是越短越好,所以我建议按月交。”有的说:“我们这儿是3个月一交。如果要改,我希望一个月一交,因为工资也是一个月一发。”还有的说:“没考虑过,让交多少就交多少。不过,一次要交得太多,我也会抗议的。据说北京市规定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也有不少业主对“入住时预收一年物业费”的做法颇有微词。
一个月和一年,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物业公司都愿意收取物管费的时间间隔越长越好?业主们是否都希望物管费按月收?
解释收费难、成本高
北京万科物业公司总经理谢炜告诉记者,北京现阶段的物业收费基本都是采取人工收费,收费时间间隔越短,投入的成本就越高。加上有些业主工作忙,在家的时间少,有时上一期的费用还没见着人,又该收下一期的费用了。
再者,物业公司收的费用不仅仅是物业管理费,还有数额巨大的代收代缴费用(如水费、煤气费等),而且,这些代收代缴费用都是义务劳动,不能加收服务费。由于种种原因,物业收费的收缴率不高,很少有达到100%的。可是,每次向相关单位缴纳代收代缴费用时,都必须按小区应缴纳的总额支付。这样,物业公司每次都得为欠费的业主垫付这些费用。
因此,物业公司大多希望上一次门能多收几个月的费用。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业主由于常出差、工作忙等原因,认为一月一收太麻烦,主动要求一次多收几个月的费用。
剖析收费周期折射市场化程度
沿海一些城市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上是采取银行托收的形式,相对来说收费要容易、简便得多。谢炜总经理介绍道。
京城知名置业专家舒可心先生认为,上海出台这项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筛选,提高了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的门槛。因为如果一次性可以收取5至10年的物业费,很多物业公司就可以空壳运作。实行该规定之后,一些服务水平不高、资金实力不够的物业公司就很难生存。
“试想,在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与收缴的费用相符的情况下,如果有恶意欠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只要花很少的诉讼费,在一两天内法院就会上门封存恶意欠费者的财产,协助物业公司催缴所欠费用。到那时,我想根本不用再讨论什么‘物管费应该几个月一交?’的问题,为了争夺市场,肯定会有公司提出‘先服务后交费’的承诺。但,这一切必须建立在相关法制健全、法律诉讼成本低、判决执行速度快、物业公司服务水平较高等一系列基础之上!”舒可心先生的设想大胆又尖锐。
蔡雪婧
先交·后交
在与采访对象对话的过程中,我联想起到饭馆吃饭付款的变迁:小时候,到饭馆吃饭都是先交钱后上菜;现在无论到多大的饭馆,甚至早点摊,你都可以先吃后交钱,没有人担心吃了不给钱。
现在的物业费都是预收,而且还得政府出面干预,规定最多只能预收多长时间,否则就有敢预收5至10年的。原因何在?在此我不想探询某些业主不交物业费的原因,也不去核算按月收和按年收的收费成本差距有多大,更没有收集到关于物业费收取周期的民意调查统计资料,只是觉得同为服务行业,应该有可以借鉴的地方,应该有共通之处。也相信,物业收费会有“先服务,后交费”的那一天。
蔡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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