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李宗苗 本报记者刘建锋
在11月17日深圳召开的有近500位各省市国土资源厅(局)长、土地储备交易机构负责人和30余位市长参加的“中国城市土地运营论坛”上,制度阴影成为焦点话题之一。
不能因少数人的利益
占用过多土地资源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为本次论坛发来的讲演尤其引人关注,他肯定了经营城市土地的思路,但严厉批评了土地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利益占用过多土地资源……”
李元指出:“土地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资源和财富,在经营城市土地的过程中,必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用地权益,不能放弃合理的供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作用,听任房价尤其是住宅价格攀升过快;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利益和消费,过多占用土地资源建别墅、建豪宅;更不能使名山风景区成为个别人占有的财产和后花园。”
李元强调,经营城市土地的目标不是片面地扩大土地供应、以地生财,更不是不受节制地搞房地产、“形象工程”和重复建设,而是要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产的作用,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他说,经营城市土地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多个部门互相协调配合。他指出,一些地方在经营城市土地中,由于部门职能不顺,影响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突破“制度阴影”
集中土地供应权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在发言中指出:“要经营好城市土地,就必须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一是要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这是增强调控能力的前提。现在一些城市有很多空置商品房,但仍有大量的土地源源不断地用来做房地产开发,说明这些城市对自己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不够了解,不能有效地调整土地供应政策。
二要集中土地供应权,这是增强调控能力的体制保证。经营土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然而在很多城市对土地的管理仍然沿用计划经济的模式,出现了土地配置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相冲突的现象。即一方面要求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又要求以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程序来配置土地。冲突的结果是不同的政府部门以不同的方式向市场提供土地,分散了政府的土地集中供应权,使一个地方的土地供应总量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束克欣认为,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问题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障碍,是计划经济的“制度阴影”作用于土地市场配置的突出表现。他说,突破管理体制障碍的关键之一是集中土地供应权。
三是要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这是增强调控能力的核心。土地供应总量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不仅有远期的,而且有短期的;不仅有增量的,而且有存量的;不仅有总体总量,而且有结构总量。城市政府只有充分了解不同总量的意义和联系,才能制定相关的政策控制土地进入土地市场的总量。
警觉房地产泡沫和恶性竞争
经营土地、经营城市既是土地管理的新课题,也是城市发展的新思路,城市政府通过经营土地、经营城市,大幅度地提高了城市土地收益。但是,一些地方在经营土地、经营城市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束克欣指出,比如一些人认为经营土地就是搞房地产,城市竞争就是地价竞争。“这是背离经营土地、经营城市的宗旨,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也没有关系。”
他说,应高度警觉两个问题:一是警觉房地产泡沫问题。“尽管这种过热是区域性的,但必须引起其他地区的高度警觉。”二是要警觉恶性竞争的问题。压低地价吸引投资项目,损害的不仅仅是自身的利益,而是全国的利益。“个别地方的领导在一些场合公开表示,到他那里投资,土地可以不要钱,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土地不要钱,农民怎么安置?基础设施怎么搞?利用压低地价吸引投资对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是优势,也不会有好处。”
要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
如何获得土地经营的最高效益?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青岛等地的经验可以借鉴。北京亦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凤玲称,国有土地作为资本,必须建立在对国有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供应总量宏观控制的前提下,将其投放市场。其运营方式是多环节相连贯,科学的、灵活多样的,其目的是使国家、企业、个人投资者均受益。“亦庄的经验是,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必须保证使所投入的土地获得超额利润;二是必须坚持使所用土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三是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四是必须坚持计划指标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李凤玲称,土地是各种产业形成和发展的载体,在进行土地资本运营的时候,必须与所要发展的产业相结合。“也就是说,哪些产业能够带来长期高效收益,在土地投放时就向哪些产业倾斜。”北京开发区始终坚持适当控制房地产用地,优先支持和鼓励微电子技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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