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眼的人都知道,工商银行悬赏征集个人住房贷款的“品牌名称”,其意不在征集而在宣传,否则也不必在发出征集通告的同时,还“披露”出那么多有关“房贷”的喜人信息。当然,宣传的最终目的还是征集,不过征集的不是名称,而是客户。
个人住房贷款最初是作为启动房地产市场而推出的“准政策”措施,对于银行而言,有点像过去放给国企的政策性贷款。回顾一下银行为“房贷”设置的指定保险、指定律师等
一系列门槛,就知道它们曾经不太把这单生意当回事。
几年过去,情况显然有了根本的变化。先建行后工行,然后是几乎所有银行,不但都纷纷开展“房贷”项目,而且都越来越把这一项目当做重点业务来经营。工行这次借“征名”之机而进行高调宣传,很可能是一个信号,预示着新一轮围绕“房贷”而进行的竞争即将开始。
银行确实有足够的理由重视“房贷”业务。按照工行在发布征集公告时披露的信息,截止到今年9月底,工行发放的个人“房贷”总额已达2400亿元,而不良资产率却低至几乎可以忽略的0.21%。这么大的业务量、这么低的风险,对深受不良资产困扰的银行们来说,实在是难得的“香饽饽”。放眼全国,这块香饽饽则更为诱人: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国金融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6630亿元;权威人士预测,今后5年内个人住房贷款的潜在总量可达4万亿元。对于越来越回归商业本性的“商业银行”来说,这样的市场,当然是必争之地。
从更宏观的层面观察,银行对“房贷”的热衷,源于对房地产市场前景的看好;而更深层面的动力,则是宏观经济的向好和公众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对于百姓而言,长达10年至30年的“房贷”,是一生中最长线的投资。如果没有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长远信心,没有对自己未来前景的良好预期,谁也不敢轻易背上二三十年的“债”。
经济发展自有其规律,但在许多时候,信心也是发展的动力之一。从这个意义上分析“房贷”业务的繁荣,大家都应该感到高兴。
高兴之余,我们也希望银行能做一点“换位”思考:既然“房贷”已经成了香饽饽;既然这块香饽饽是贷款的百姓给的,那么银行是否该考虑一下怎么方便百姓、优惠百姓,让百姓又轻松、又方便、又愉快地贷到房款、住进新房。
张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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