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联民 李刚江 映虹)
上海市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日前已经拉开序幕。
根据上海市工商部门规定,房地产企业凡年检被列为B级企业的,不得新设分支机构、增加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投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登记条件。工商部门将把有商业欺诈、发
布虚假广告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房地产经营企业定为低等级,实施重点监管,并实行企业公示制度,加大对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企业的曝光力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在房地产销售广告中标注忠告语的通知》已经正式执行。其中规定,在房地产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广告中,应当标注忠告语:“本广告仅作参考,广告中具体确定的内容,可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等名目发布广告。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各类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乱评比、乱发布等内容。
据悉,针对广告发布的常见场所,上海市工商局将把广告整顿的重点地区放在售楼处、居民小区、房产中介门店及房展会现场等,上海市工商局还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0余个楼盘进行一次房屋面积专项测量行动:同时还将对部分全装修房的样板房和实际销售房屋在装修质量与材质上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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