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张妍)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摸底,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欺诈检查于昨日展开。同时,我市所有楼盘买卖即日起都必须使用《深圳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书》,执行明码标价。这是本报记者从市物价检查所获悉的。售房合同应写明白市物价检查所接到投诉称,一消费者购买了罗湖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1座305号居室一套,该房标称建筑面积72.97平方米,套内面积64.18平方米,装修由公司代办,装修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取500元,共3.6485万元。消费者认为,建筑面积中含有公摊面积,装修费应
按套内面积计算,两种算法相差4000多元。对此,该公司销售部副部长杨某解释,楼盘及房屋装修价格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这一点销售人员与业主已讲清,合同也是这样签的。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的装修价格就不是500元了。
对此,市物价检查所的袁科长认为,问题出在房地产开发商考虑不周,没有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究竟按什么标准(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装修,只是带有一个附表(对厅房、厨房、卫生间、整房灯光等进行了装修说明)。他还认为,消费者不是专家,不可能通晓有关买房的一切规定及法律条款,房地产开发商应尽可能向消费者讲清交易中有可能出现歧义的内容,并在售房合同中写明,让消费者买房买得明明白白。欺骗性广告诱导消费者交易
前海路一大型楼盘目前第一期刚刚封顶,在销售广告上大字标题写着“420000平方米国际都会中央公园美学生活区”、“130000平方米中央森林公园”。检查组来到售楼处详细询问才发现,所谓的“中央公园”实际上是指小区内的所有绿地,包括每栋楼的配套绿地、内庭花园和足球场,“森林”更是无从谈起,而且楼盘将附近一块政府所有的公共绿地也划入效果图。市物检所的张副所长指出,420000平方米只是建筑面积,广告中的“国际都会中央公园美学生活区”概念混淆,是误导消费者。
检查人员还发现,这个楼盘的代理商并没有按照要求悬挂代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询问时又遭其百般推搪。物价检查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售楼处没有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消费者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虚构价格,“一口价”不存在滨海大道旁某花园已落成三年,目前正在销售尾楼,但发展商打出足有十层楼高的“一口价”广告横幅。花园的销售部经理杨某解释,他们实行的是“分层‘一口价’”,10楼以下为5388元/平方米,10楼以上为5588元/平方米,不分朝向。检查人员看到售楼部贴出的价目表内标出17套房,价格分为5900、5688、5588、5388和5188元五种价格,与杨经理的解释不符。南山物价检查所的岑所长说,很多楼盘都会以较低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一口价”、“超低价”名不副实,大部分都只有极少数量,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避免被虚构的售价误导并致损失。楼盘销售必须明码标价
检查中,市物价检查所所长马裕滨指出,即日起,所有楼盘买卖都必须使用由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深圳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书》。据悉,《明码标价书》简况部分必须写明出售楼盘的开发经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预售许可证号等内容;标价内容中包括所售住宅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及套内面积、销售形式、套内面积售价及总售价等多项内容,甚至要写明楼层差价率、朝向差价率及销售价格中所包含的配套设施费用名目。消费者如发现问题可拨打市、区价格投诉举报电话。马裕滨还表示,下次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复查时,如发现楼盘没有明码标价,物价检查部门就要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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