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属于慈善事业,一方多得,另一方相对就要少赚。因此,销售人员自然会用各种营销策略,尽可能多地掏出你兜里的钱。只要你懂得销售人员的惯用伎俩,你就不会在购房谈判中被诱入陷阱。
伎俩一、“面子”策略
中国人最讲究个面子,在买卖未成交前,对买主提出的降价等优惠条件,对方常会苦着脸举出一大堆不能折扣的理由,看着理由条条合理,购房者往往因为面子而放弃了还价的机会。其实,这往往是卖方利用买主对产品知识的缺乏而运用的策略,那些表面上看起来的底价还有转圜余地,只要你能坚定立场,攻破前面的价格,往往会得到不菲的差价或优惠。
伎俩二、“奉承”策略
在购房谈判中,营销人员会努力迎合顾客的心理,对顾客一知半解的房地产知识予以称赞,于是顾客在虚荣心的极大满足中,时常会忽略对房屋的一些重要细节和问题的考察而签下日后有可能后悔的合同。
伎俩三、“拍卖”策略
在房屋销售处常常会看到这一场面,在买卖洽谈过程中,营销人员的手机不时响起,而对话内容一定与这栋房子有关,时间不长,可句句“重点”,几个电话来回后,买主已是心绪不宁,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大家都说好的东西哪里有差的?自己岂有坐失良机之理?此时不买更待何时?虽然贵点也认了。于是购房者急于敲定这桩买卖。
伎俩四、“低价”策略
一般来说,房屋开发公司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主动降价的。如果开发公司主动调低房屋的售价,这其中有时会暗藏玄机。如某开发公司在售房时称为周转资金,成本价出售积压房。可等消费者入住时才发现,此房不仅质量低劣,而且水、电、气等附属设施皆未配套。不仅如此,开发公司还要求购房者补交测量费、登记费、手续费、管理费等多项费用,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过户。至此消费者发觉上当要求退房,而开发公司却不予理睬。
伎俩五、“人质”策略
不道德的营销员,会以较低的头期款和代为办理购房按揭等优惠条件诱你付款买房,而你一旦交了第一笔钱,就成了砧板上的肉,被他任意宰割了。
《江南时报》(2002年08月23日第二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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