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12大“楼市难题”,导致消费者在商品房市场方面的维权非常艰难。
1、房地产广告误导倾向严重,主要表现在:楼盘位置表述误导,往往缩短了物业项目与市中心的实际距离;以“起价”做诱饵;绿化面积水分大;妄谈升值前景等。
2、房屋面积“涨水”、“缩水”严重,消费者投诉解决很难。
3、小区的主要配套设施很难到位,开发商与公用事业单位相互扯皮,致使业主权利迟迟得不到保障。
4、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经常出现消费者有理却得不到开发商赔偿,法院也不受理的局面。
5、商品房质量问题鉴定起来非常困难,有的检测部门不接受或者不敢接受消费者个人的委托鉴定。
6、有助于解决纠纷的渠道宣传力度不够。7、消费者自我保护措施不力。
8、物业管理问题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因利益相关联,一旦发生纠纷,往往走到业主的对立面;对业主利益进行种种限制,甚至强行剥夺业主用电、用水、取暖的权利;一些物业公司乱收费,甚至把管理当成管制,严重侵害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等等。
9、《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存在缺陷。
10、开发商在售出大部分房屋之后,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擅自改变规划,将售房广告中向消费者所做的承诺弃之脑后。
11、迟延交房却拒不承担责任。
12、产权不清楚,违法售房,将“旧村改造”、“旧城改造”、“合作社建房”等所谓的“乡产权房”当作商品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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