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李斌 孙玉波)利国利民的廉租住房制度在我国虽已“动工”3年多,却还没有建起来:截至目前,35个大中型城市中只有不到一半搞了实施方案,其中部分城市发放了租金补贴或兴建了廉租房,而更多的城市至今“按兵不动”。
1999年,建设部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提出由政府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以保障公民基本居
住权利。此后,京、津、沪等地相继以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为收入和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提供住房保障。
“10多个城市加起来,也就几千户,总量很小。”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文林峰副研究员向记者介绍说,其中北京798户,包头143户,郑州56户,贵阳85户。这样的比例至多占双困户的7%左右,有的仅占0.4%,和日渐扩大的低保人群相比,和成千上万困难户的紧迫要求相比,廉租房建设存在巨大的落差。
记者在重庆、天津等地采访发现,收入和住房都困难的大有人在。繁华的重庆解放碑附近,吴培德一家三口在一间9平方米房间里生活了20多年,床下、墙上摆挂着家什,一张双人床占据大部分地盘,连“立足”都很难。55岁的她倚门而望:登记廉租房都半年多了,怎么连影子都没见着?
现实情况是: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需要解决的双困户越少;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城市越多。在西部,仅20个城市的双困户就近20万户,而西部166个不同规模城市中仅有20%出台了廉租房方案,实质操作的更少。一想起3.5万户双困家庭,包头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就一脸无奈:“去年财政还给了50万元,今年都过去半年多了,一分钱还没落实。我们愁的是这项工作能否开展下去。”
据悉,资金渠道不稳定、财税政策不健全、法律支持不够是我国廉租房至今没有建起来的主要原因,一些进入操作阶段的城市甚至面临难以为继的境况。
业内人士指出,廉租住房不是单纯办好事、实事,也不应是建设部门的“独角戏”,而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的社会职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现在到了该解决住房保障的时候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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