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实行按套内面积售房 开发商调高单位面积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02日 11:36  CCTV经济半小时

  这几年买房的人不少,在买房的时候恐怕绝大多数都是按照建筑面积,也就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来计价的,很多人不清楚是如何分摊的。从今天开始,《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法规规定,今后重庆的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重庆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套内面积销售的省市。那么重庆市实行的这种新的销售方式,对消费者、房地产开发商,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经济半小时》记者在重庆进行了采访。

  对于今天开始实行的按套内面积来计价的方法,记者在不同的售楼处随机采访了10位消费者,他们都一致表示欢迎这项新制度,因为这样有助于他们明白消费:"按照套内面积计算好,明明白白地消费,心里要有底一些。"

  在售楼处,记者看到,开发商们已经开始按套内面积来进行销售,记者采访的开发商们也都表示支持这项新制度,记者还发现,明明白白购房,正成为他们新的销售广告。重庆的美侬购物天堂,曾因为公摊面积的问题和业主发生纠纷,据当地计量部门的测算,这家商场对31户业主多算了94.36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多收购房款约85万元。记者采访了美侬购物天堂总经理刘国华。

  记者:"重庆市实施套内面积销售的话,像你们这个商场所发生的事情,今后也就不会再发生了吧?"

  刘国华:"不会的,肯定不会。"

  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记者采访了主持这部条例论证和审议工作的周建中副主任。据他透露,这部条例的宗旨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前后共论证了三年,审议了三次才最终通过,这两项纪录都创下了重庆直辖市的立法之最。而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于那些已经习惯于以建筑面积来计价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商。

  随着这种新的计价方式的采用,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重庆市商品房的单位面积价格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上浮。而这种把公摊面积除外的记价方法,也使一些人产生了担心,今后房地产开发商会不会只注重套内空间的建设而忽视了公共空间。而且实行套内面积销售,现在通行的按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作法,是否也会发生变化呢?我们记者就这些问题在重庆进行了调查。

  在记者所采访的5家售楼处,所有的开发商都调高了它们的单位面积售价。但开发商们表示,房价的上调并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华宇物业销售公司经理邓建生告诉记者:"以前以建筑面积计算的时候它的房屋的总价,现在来除以套内面积的平方数,然后得到了我们套内面积的单价"。

  以重庆沙平坝的一套三室两厅的商品房为例,以建筑面积计价时,每平米2950元,这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128.81平方米,房屋总价为379989.5元;而从今天开始按套内面积销售,开发商将每平米售价提高为3600元,这套商品房的套内面积只有105.43平方米,房屋总价为379548元。和过去相比,仅有千分之一左右的差别。

  光以套内面积来计价,开发商会不会忽视公共面积呢?在采访中,重庆的消费者表现出了极强的自信:"我不担心。我觉得以后的居住环境会越来越好。因为这也是开发商吸引购房者的一个条件。"虽然记者采访的5家开发商都表示不会缩减公共面积,但它们认为,不排除会有其他的同行这样做。

  按套内面积计价,现在通行的按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作法,是否也应该发生变化呢?对此,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处处长曾强表示,购房者不仅对套内面积享有所有权,而且还对一定比例的公共面积享有权利,因此他们也应该对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公共面积承担义务,也就是交纳物业管理费。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最早是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立法建议的,这部条例的实施目前也是由它们来具体操作和落实的。记者联系到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蒙毅,就实施套内面积销售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对他进行了采访。

  主持人:实行套内面积销售的方法,受到了绝大多数消费者的欢迎,但也有些消费者担心,这种制度会使房地产开发商忽视对公共环境的建设,对这种担心你怎么看?

  蒙毅:国家对商品房设计的公共部位,有明确的指标规定,没有达到指标,规划部门绝对不会审批,老百姓自己掏钱购房,必然要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环境优美的小区,同时开发商如果不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房,绝对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当中站不住脚。

  主持人:现在重庆的开发商都在纷纷提高他们的销售单价,虽然目前房子的总价没有太多的变化,但是也有些消费者担心,今后房子可能会更贵,你怎么看呢?

  蒙毅:我觉得不会有大的上调,因为重庆市的商品房,每年的竣工面积是一千万平方米,销售面积也是一千万平方米,我们现在还有四百多万的存量商品房,因此,整个的市场供需是平衡的,同时,决定商品房的价格不是开发商说了算,是市场说了算,只有设计非常好、价格非常低的小区的商品房才能卖得出去。

  主持人:重庆市目前有一千六百多家房地产开发商,那么怎样能够保证他们都遵守这项新的制度呢?

  蒙毅:我们将加大执法的力度,在全市已经设立了80多个举报电话,一经发现将及时查处,我们对于违法的开发商将按照条例给予销售金额5%到10%的罚款,严重的将吊销执照。

  这次重庆市实行的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方法,其实也是建设部积极推行的一种销售方式,有房地产方面的专家指出,目前大量使用的按面积计价这种销售方式,在目前其他国家采用的不多,其他国家通行的售房计价方式是按套,也就是采用"套"或"栋"来作为计量单位,这样可以回避房产交易中最敏感的面积问题。

  有一位房地产专家对我们上面所说的几种计价方式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按建筑面积售房相当于论筐来卖苹果,按"套内面积"售房相当于论斤卖苹果。国际上流行的按套计价的方式也应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

  在建设部的有关文件中,商品房有3种计价方式,分别是按套、按套内建筑面积和按建筑面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是按建筑面积来出售商品房。重庆市率先立法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售房,将来会不会成为主流的方式呢?记者联系到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沈建忠副司长。

  主持人:这一次重庆市明文规定,在城区内的商品房要以套内面积来对消费者进行销售。建设部对这一点是如何评价的?

  沈建忠:我觉得它应该是有积极意义的。对老百姓来说它比较直观,比较透明,也比较好操作。只要有一点数学常识的人,他都可以来简单地计算一下,这个差别不是太大。那么建筑面积计算就比较复杂,需要专业的人员来做这个事情。对他来说,如果他产生怀疑或者是他对这个问题有纠纷的时候,他就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

  主持人:您刚才谈到建筑面积这样的销售方式容易引起买卖双方的纠纷,而套内面积可以避免很多问题的产生,是不是将来建筑面积的销售方式就会逐步地取消呢?

  沈建忠:我们是在积极地推行以套或者是按套内面积来计价这样的一种方式。比如说今年5月份出台的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经济秩序》的这样一个文件里面就明确地规定:要积极地来推行按套或套内面积来计价。

  主持人:如果说以套内面积来卖房子的话,那么如果涉及到像楼梯、走廊这样的公摊面积,它的产权问题怎么办?

  沈建忠:像这些公共部位,应该属于你这栋楼里所有的业主共有。但是你也不知道你分摊的是在哪一个位置,它应该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所有的这些分摊面积都有你的一份。

  主持人:消费者非常担心这样的一个问题,商品房如果按照套内面积来进行销售的话,买房子会不会更贵了?

  沈建忠:如果按照套内面积来进行销售,那么每个平方米的单位价格可能会提高,但是它的总价应该是一样的。

  有沈司长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我们的记者做了一个抽样调查,对于以上提到的几种计价方式,买房人更容易接受哪种呢?记者在调查发现,56.1%的被访者愿按套内使用面积买房,16.2%的被访者愿按建筑面积买房,12%的被访者愿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11.4%的被访者愿按套买房。(《经济半小时》记者张凯华、孙岭、王立平、汤梦达报道)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