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收费标准并存8月1日起实行
本报讯(见习记者杨桂霞)部分小区按等级收费,执行5种指导收费标准;新老小区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无锡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已出台,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行。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调整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对普通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它物业的管理公共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除此之外,它还调整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价格。该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现行的计价单位是按户计费,即以每户建筑面积大小分别按每月6元、8元、10元收取。《暂行办法》出台后,对符合“等级收费”条件的小区,经过服务等级和收费等级评定后,以建筑面积作为计价单位,执行最低0.10元/平方米至最高0.50元/平方米5个不同的指导收费标准,与江苏省确定的最低0.10元/平方米、最高0.65元/平方米相比,该市执行的还是下限价和中准价,与周边城市平衡,其中具体的收费标准,将由物业公司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考虑到该市老住区与新小区分别在硬件设施、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成本等方面的差距较大,新老收费标准将同时并存,分别执行。同时,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还落实了必要的优惠措施。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无锡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市总工会颁发的《无锡市职工优惠证》对象,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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