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方杰报道:最近,甘肃省消协对兰州商品房诚信度及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兰州消费者对商品房的质量、面积、价格基本认可,但对于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意见则比较强烈。
这次调查以9764户商品房业主家庭为背景群体,实际接触了3203户商品房业主家庭,深入600户业主家庭,对商品房销售、质量、面积、价格、居住环境承诺等5个方面进行了诚
信状况调查。
总体而言,消费者对商品房销售等的诚信度还比较认可。被调查的房地产公司售房承诺兑现综合诚信度为72.38%,综合诚信指数为60.48,达到了基本诚信标准。
而对于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消费者的平均综合满意率却只有55.58%。
调查表明,在物业服务质量、范围和服务层次上,消费者有着强烈的企盼和要求。
消费者认为,商品房物业管理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目前兰州消费者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的仅有35.17%;加上购房合同中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的也不过53.5%。在物业服务上,消费者与物业管理公司连口头协议也没有的高达34.67%。
其次,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不高。消费者认为服务质量与服务承诺相差太大的,占25.83%;认为有些应该提供的服务却没有兑现的,占25.67%;认为服务质量与所交费用不对称的,占20.67%;认为在治安上有明显失职行为的,占15.5%;认为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太低的,占10.5%。
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上,消费者意见也比较强烈:认为收取的费用与服务质量不对称和收费太高的,占39.33%;认为收支透明度太低,没有定期向业主公布账目的,占11.5%。
消费者认为,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意识不到位,将物业管理的概念仅仅局限在打扫卫生、维护安全、照看自行车等低层次的服务上,对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缺乏探索和研究。比如,订送牛奶;为业主解决部分疑难问题;替业主找人、叫人;接送低龄儿童上学;接送老人、残疾人到医院就诊;为业主代办简单的食品或物品采购。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大多是临时招聘的,既没受过专门培训,也无法赢得业主的信任,只能让这一前景极其广阔的市场空自抛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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