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在6月30日前完成,其他城镇年底前完成
本报讯(记者陈韩晖、通讯员韦红)笔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规范地价管理,目前全省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正全面展开,凡现有基准地价已三年以上未及时更新或当地地价水平已发生重大变化的,都必须立即着手部署基准地价更新,作为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价格基础。
据悉,基准地价评估所采用的技术方法严格按照国家新制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更新,地级以上市的基准地价更新在6月30日前完成,其他城镇的更新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尚未制定基准地价的城镇(包括市、县),今年必须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基准地价确定后,要以其为基础,制定标定地价,并以其为依据确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
据悉,我省将建立地价申报备案制度,凡土地转让申报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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