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5月份以来,广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对房地产问题的投诉已达90多宗,较之往年同期有增无减。开发商的虚假欺诈问题首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热点。
开发商隐瞒实情
投诉开发商搞虚假宣传和推介、隐瞒小区规划真实情况或擅自改变小区公用场所的问
题今年尤其突出。被投诉的楼盘包括加勒比湾小区、富力广场、富泽园、东鹏花园、柏涛雅苑、侨爱苑、隆基怡苑、华颖花园、晓港湾、同德上步村、望花园、又一居花园等等。
从投诉反映和调查的情况看,今年列于首位的这类房地产问题投诉影响面广、牵涉人数多,动辄数十上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情况严重。开发商侵权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在推介楼盘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包括广告宣传、楼盘模型、推介人员口头介绍等)侵犯购房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擅自改变住宅小区公用场所的使用功能,违反原规划规定;三是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但未经业主同意,改变原小区规划公用场所的使用功能,如加建或改建成其他建筑物,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包括侵犯业主的阳光权、环境质量权、空气质量权等),降低了业主的总体生活质量水平。
典型案例:今年4月2日,陈某等30多名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在2000年先后买了广州市革新路“富某园”的住宅。该小区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广告宣传资料及小区模型标示、现场销售人员口头解释等,都明确宣传是望江景楼房,楼价每平方米比同区域其他楼盘高出1000元以上,但在去年8、9月间,业主们收楼后,却发现可望江景的原标示是绿化带的的地方已划线准备建一23层楼房;经了解,在此建楼早于1995年已经规划局批准。“富某园”的开发商隐瞒真实情况,以欺骗的手段高价推销“望江景”楼,业主们对开发商的行径十分气愤,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却置之不理……
消费者呼唤“诚信”
回顾广州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是消费者不断呼唤“诚信”二字的历程。上世纪80年代,购房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烂尾楼、宅基地房的房地产证、延期交楼,以及楼房质量差等问题上;90年代,广州房地产业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消费者与开发商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延期交楼、迟迟不办理房产证、虚假宣传和楼房质量差等问题上。进入本世纪,房地产市场呈现激烈竞争状态,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逐渐发生作用,对延期交楼、楼房质量等问题法律法规有所约束,开发者对具体业主的侵权行为有所收敛。但一些不良开发商谋取不义之财的手段更为狡诈———转向“公用”之地———随意改变规划用地或侵占绿化用地,或虚假宣传、欺诈购房者。这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开发商“利”字当头,随意践踏法律法规,罔顾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奸商嘴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购房消费者不仅要求居有房,而且对居住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日益关注的社会进步。
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在今年5月下旬召开的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所作报告中提出,广东省要实现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必须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广州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上述欺瞒消费者有关小区规划问题的行为,是与“信用建设”精神背道而驰的。不堵住房地产市场这股歪风,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将不能健康发展,“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将只是一句空话。有关职能部门对此管理应确实到位,而且措施应够硬和得力。
本报记者陶小淳 通讯员何建安/文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2年06月25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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