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价太高,因而市民在买房之前常“货比三家”慎而又慎,希望能买到一个价格相对便宜的楼盘。对此,房地产业内人士却指出,一分价格一分货,近来一些房地产商在土地使用年限上做文章来降低房价,消费者应弄清“低价”背后的猫腻。
正准备在河西新城区买房的市民黄小姐最近在选房时就遇到了“土地使用年限问题”。黄小姐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河西的许多楼盘不约而同地放言:由于要加收配套费,房
价要在原来基础上每平方米再涨300元。急于购房的黄小姐怕房价疯涨,经过一番比较,看中了位于应天西路的一家楼盘。由于比同地段楼盘的价格每平方米要便宜100元,而且房型也不错,所以黄小姐当场就拍板决定交定金。
随后,黄小姐从该楼盘售楼处小姐处得知,这个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只剩下40年了,而根据相关法律,土地使用权最长可达70年,黄小姐担心,40年后自己才60多岁,很可能还要住这个房子里,到时候土地使用权该由谁去续,费用怎么算?
记者就此走访了南京市国土局的有关人士,据介绍,南京现在一般被有偿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长为70年,之所以出现有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不是70年甚至只有40年,很多情况下是由于开发商延缓了建房时间造成的。这位人士指出,像黄小姐这种情况现在并没有引起广大买房者的重视,而开发商也不愿提及土地使用年限问题,往往以稍低的房价为诱饵把房子赶快卖完拉倒。
据了解,现在土地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如何延续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条款,也没有相关收费标准,但是有一点,到时候延续工作肯定要住户自己去做。国土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诫市民,买房时要问清楚土地使用年限,仔细权衡,不要只看价格,一味贪便宜。
本报记者程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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