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曼报道 从8月1日起,房屋权属证书将由建设部统一编制注册号,并由指定印刷单位印刷,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也共同制定了《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印制假房产证、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近期,在北京以及陕西、山东、广西、河南、四川、新疆等地的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印制假房产证的现象,购房者花一生积蓄购买的房子,得到的产权证明却是假的,这不但
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
针对现在房产证书印制混乱、购房者利益受到侵犯的状况,近日,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了《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并且联合下文:从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承印的印刷企业应是已依法取得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印刷企业经建设部统一确定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此次统一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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