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自己明明持有一处价值300多万元商铺的产权证,为何不能将其典当?以投资商铺为业的谢先生日前在东方典当行遭遇了这样的问题。接待员在研究后遗憾地告诉他,这处地处徐汇的商铺产权证、评估证书等证件都很完备,手续也齐全,但关键在于它只交付了50%的首期款,余款是抵押给银行后付清的。根据规定,已经抵押过的不动产不能再抵押给典当行。
类似谢先生这样的情况,上海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已经遇到了不少。这家当铺虽然刚刚开业,但它的不动产典当、机动车典当两大特色早已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成为咨询的大热门。
由于大家对房产典当的具体条款还不熟悉,针对前来咨询的市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当铺专家提醒说,房产典当的特点是业主可以一边把房产出租取得收益,同时一边把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取得当金、周转资金。但前提是你的房产必须是未被采取查封、抵押、扣押等保全措施、完全拥有产权的。通俗地讲,市民手中银行贷款还未还清、只持有产权证而不持有《他项权利证书》的房产是不能典当的。(记者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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