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季杰)昨天,深圳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郑家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房协等有关部门准备建立一套针对深圳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诚信的完整公正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初步设想是参考酒店做法,采取“星级制”评价制度。据悉,有关部门拟在近期组织专家进行前期论证,计划在年底“出炉”总体方案,争取在2003年起开始实行。
据郑家光介绍,“星级制”拟分五个等级,综合分数高于90分的、恪守诚信表现优异
的企业将被授予“五星级诚信企业”称号。以此类推,表现较好、良好、普通、较差等的企业,也按照各自综合分数,及所处不同的分数段,授予相应级别的“星”号。郑家光表示,并不是深圳所有房地产企业都有资格参与“星级制”,还设定有经营年限、开发面积等“门槛”。
郑家光认为,“星级制”最为关键之处是如何对诚信这个“软指标”进行科学合理公平的评价。初步的设想是采取“一条龙”监控手段,即从开发企业最初的规划设计、施工到最终的销售、房产证办理等每一个环节都制定可供操作的量化指标,在各阶段易出现的典型不良行为如拖欠土地出让金、肆意变更规划功能、买卖合同中设置“陷阱”、拖延办理房产证等都将被扣“大分”,而一些如不主动消除购房信息不对称等细节问题也将被扣“小分”。各种量化指标将覆盖整个市场行为,扣分标准由开发企业、专家学者、消费者、主管部门等各方共同确定。而业主投诉严重的,社会影响恶劣的,除严厉扣分外,还将单列公示。每年年审时将进行一次总结,按分数段进行排名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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