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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门户狭窄服务 宽带社区烦恼不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5月13日 10:07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陆昀

  自2000年起,一些新开发的商品房期房项目打出宽带社区的概念,时至今日,社区宽带几乎成为所有新建社区不可缺少的要件,发展商和买房人已形成共识,今后没有宽带入户的社区将成为落后产品。很多自用和投资的消费者已经把宽带作为择房的一个重要因素。

  承诺本身不清不楚

  今年以来,北京大批承诺宽带入户的商品房小区已先后进入入住期,然而,不少小区在宽带接入、取费等问题上遇到了麻烦,以致影响了宽带的接通。

  由于北京多为期房项目,很多社区在建房初期往往就与提供宽带服务的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对宽带接入的硬件部分各有分工,发展商保证社区内“最后一公里”宽带管网的预留,宽带网企业则负责社区外干线的接入。区内设备的安装调试、入楼入户的市线及对业主提供后期的各项服务。在开发初期便确立这样的合作关系,一是为方便规划、设计,二是宽带公司扩大市场占有率的结果。通常情况下,宽带公司为了保证市场份额和经营收入,与发展商所签合同的年限大多为10年至20年。

  由于现在商品住宅小区和房改房小区都在纷纷引入宽带网,巨大的市场需求使许多宽带网公司竞相出现。长城、蓝波等一些从电脑、IT行业发展起来的宽带网公司以后期提供多种服务的优势抓住居住类物业的市场,北京电信则以拥有宽带线路产权的硬条件拉紧商品房项目。

  强大的国营背景和尚未充分放开的市场,使最早开发宽带社区的发展商大多选择了北京电信公司。然而,近来一些项目的发展商却因宽带网的初装费和服务费问题落入尴尬境地。

  中关村附近一住宅小区的发展商反映,当初北京宽带网公司与发展商所签的合同并未对初装费和服务费加以明确约定,因此开发商与买房人之间也没有在购房合同里对宽带网的取费另行约定,但入住前后,宽带网公司曾提出每户交纳1000余元初装费的开通条件。理由是收取前期投入经费,但业主认为与建筑主体有关的宽带投入已摊入购房成本,所购住房本应具备宽带条件。此次收费属于不合理的二次分摊,而且没有物价部门根据社区情况核准的取费明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各宽带公司取费标准各不相同,商议余地也很大,有些公司采取免费开通的办法,“接口”门槛差异很大。在入住纠纷不断的今天,许多开发商已经在担心这种作法有可能酿制新一轮入住纠纷。

  服务收费没有选择

  目前宽带市场的竞争局面刚刚出现,现实中开发商首先面临着为住宅小区选择宽带公司,但眼下一些开发商认为,在选择宽带公司时,还不可能像选择一般的材料、设备那样随心所欲,往往要受到其他一些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对于小区内的业户来讲,由于在入住时已经形成“只此一家,别无他店”的局面,对小区宽带没有丝毫选择权。如北京某小区接入北京电信的宽带网,今年6月21日以后,该公司规定,月租费每月每端口为99元,只含40小时上网时间,40小时后网络使用费则为每分钟0.05元。相比之下,其他许多宽带网的包月费为每月每端口150元,比北京电信要便宜得多。

  北京电信公司有关人士解释说,由于北京电信对宽带网的初期投资比较大,所用设备的档次比较高,如果采用现行的150元包月的取费标准,回收资金的时间太长,所以北京电信决定6月份在北京全面实行99元40小时的新取费标准。

  长城、蓝波宽带网方面的人士认为,在经历了前两年互联网的泡沫经济后,长城、蓝波、铁通、网通等许多宽带企业在进入宽带服务领域后,都是做好了长久发展的打算的,大多数企业希望通过电信增值业务,以扩大规模、摊薄成本,依照目前企业实行的150元包月的取费标准完全是可以支持运营的,并非赔本赚吆喝。

  按北京电信的新收费标准,40个小时以内的上网价格接近每小时2.5元,40小时以上的上网费用为每小时3元。而实际上现在街头的网吧的上网费不过3-4元一小时,有些网吧还提供低谷免费时段。每月40小时上网时间,对于经常上网的人显然不够,面对于不大上网的人会有富余,而面对这样的价格,小区的业主却无从选择。

  不能独此一家另无分店

  面对社区宽带“接口”不宽的尴尬局面,现在已经有开发商在“接口”上做出了新的尝试。华润置地北京公司开发的华清嘉园在该住宅小区的建设中为宽带网预留了两套管线。据该公司的李然经理介绍,一个社区预留两套系统对发展商来说建造成本增加不大,只是施工过程中增添了一些麻烦,因此,业主不会因此而加大很多购房成本。蓝波公司方面认为,华清嘉园的做法完全使宽带公司走向市场化的竞争中,该公司将以良好的后期服务,抓住这一市场。

  业主应有发言权

  宽带网进入社区给物业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对服务不佳的宽带公司,小区业主是否有否决权的问题已经被一些小区业主提出。

  北京市物业管理商会的有关人士认为,业主在当初购房时只是对社区是否有宽带网进行了选择,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今后的宽带网服务商加以约定,那么,宽带公司的去与留并不取决于宽带公司与发展商之间的约定,而最终应取决业主委员会的表决,开发商和宽带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并不能约束业主。

  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在拟定中,房地产界的有关人士认为,对宽带网引入社区所带来的新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新的管理办法应避免宽带网服务商对住宅区宽带服务的垄断经营,以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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