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燕峰)山东省房改房进入二级市场的障碍终于被清除。
长期以来,山东省房改政策有九个“版本”,除各地市执行的房改标准外,省直及铁路、电力、胜利油田、煤炭、齐鲁石化、济钢、莱钢等单批房改方案单位各有一套房改方案,政出多门影响了房改房的上市。
3月29日,山东省政府作出新规定,将这些单批房改方案单位的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纳入所在城市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统一的上市交易、物业管理政策,促进按不同房改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和相互流通。山东省所有市、县将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开放已购公房上市交易。
为保证房改房直通市场,山东取消已购公房上市交易过程中房改部门、原产权单位和售房人夫妻双方单位的审批环节。除位于机关办公区、学校教学区和重要机关、单位集中宿舍区的住宅外,取消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山东还将房屋证件由《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改为统一的房地产权证,同时大大降低交易税费,像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出售现住房1年内重新购房,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实行货币安置的被拆迁人,以补偿的货币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等等。
该省还规定,以住房做抵押的,评估和保险不得作为办理抵押登记的必备条件,不得强行收取评估费和保险费。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的限制,也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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