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购房人对楼盘的第一印象来自于广告,广告的号召力显然不容低估。而虚假广告的危害力同样不可轻视,由此而引发的楼市纠纷骇人听闻:广告中标明的大片草地,最终变成了配套建筑;楼书中承诺的24小时热水,变成了24小时凉水;明明说好是外墙石材,却变成了外墙涂料……凡此种种,都是虚假广告惹的祸。
工商局重拳打击“假广告”
3月21日起,北京市工商局决定用3个月的时间,对建筑与房地产市场上违法开发、施工、销售、咨询等行为进行大规模查处,将售楼广告及销售人员的误导性宣传列为重点查处内容。
据介绍,这是政府部门首次对虚假性房产广告采取集中整治。其实,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早有相关规定,“五证”不全的楼盘,严禁在媒体上发布售楼广告。然而,开发商们依旧我行我素,或夸大其词,或无中生有,花言巧语,欺骗客户。谁曾料想,“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竟然成了虚假广告坑骗购房人的生动写照。
北京市工商局鼓励购房人积极举报与投诉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的行为,同时提醒购房人注意搜集与保存售楼广告,以便作为投诉的证据,如能提供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的录音,也可作为证据使用。工商局公布的举报电话是:12315和82690825。
虚假广告=商业欺诈
亚北某楼盘的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窗外原本是一大片草坪,及至入住之后,却变成了露天停车场。李先生拿着该楼盘当初的楼书广告去规划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却是:楼书当不得真!很显然,李先生被开发商“涮”了。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在眼下的司法程序中,楼书、广告等宣传品并不作为审判证据,因而,受到虚假广告欺骗的购房人往往有苦难言。
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多位专家。专家认为,楼书与广告的内容均是开发商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对消费者构成了要约邀请。受楼书与广告的吸引,消费者与开发商最终签订了《购房合同》,因而开发商理应对楼书与广告的内容负责,如有欺诈,必须理赔。
专家进一步分析指出,发布虚假广告的开发商,主观上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由此而被“套牢”,应该肯定,这种欺诈行为与欺诈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虚假广告等同于商业欺诈。
专家告诫购房人,在目前楼市尚不规范的状态下,购房人应力争将楼书与广告中承诺的内容写入《购房补充协议》之中,或者,将楼书与广告列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从而保障自身的权益免遭侵害。
杨哲彬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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