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出售已向银行抵押的房产
新快报讯(新快报记者《消费天地》记者)消费者买下的“新房”,业主竟另有其人,而且发展商早已将它抵押给了银行!这条涉及金额过亿的爆炸性新闻近日由和润花园的业主传了出来。
自己房子写了别人的名
省消委会的调查显示,1998年,和润公司法人代表高某以自己个人、亲友以及公司员工的名义,签订虚假购房合同,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售房合同监证,之后又到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办理了个人购房银行按揭贷款,涉及贷款金额5600多万元。1999年,和润公司开始以现楼名义,限定一次性付款方式,向消费者出售已抵押给银行的商品房,由于这部分商品房早已以公司员工或亲友的名义在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并抵押给银行,所以这些购房的消费者即使一次性付款购房后,这些房产权仍然不属于他们,也根本无法办理到售房合同监证和房产证。
消费者黄先生于1999年12月2日一次性付款70.7万元购买了和润花园和兴楼一层C、D单位,消费者许小姐于1999年12月30日一次性付款64.5万元购买了和润花园和兴楼二层C、D单位,但一直未办理售房合同监证和房产证。据查,该两套房已被和润公司以公司财务经理谭丽珍和何艳敏的名义办理了合同监证,并在建行越秀支行办理购房按揭取得银行抵押贷款共108.6万元。
售楼小姐还在推销抵押房
和润花园坐落于广州市解放北路三元里抗英纪念公园附近,曾一度被评为“广州十大山水名盘”。消委会调查人员本月初暗访发现,售楼小姐还在大力推销这些被银行抵押了的房子(据说还剩30套)。另据了解,广州市公安局正在对此案展开侦查。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广州和润发展公司的做法恶劣,数额巨大,其危害之重,影响之深,实为近年来广东房地产欺诈之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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