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之后,房价再度成为敏感话题。尤其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的发言似乎让被高房价苦恼着的人们看到了希望,当然也给一些开发企业带来了迷茫。
刘部长说,各地的城镇住宅建设中,要尽快改变目前存在的面向高收入阶层、赚取高额利润的开发倾向。从居民收入分配结构角度分析,从政府住房政策的关注重点看,我国住 宅需求的主体是普通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宅供应也必须以大众化的普通住宅为主体。否则,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必然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些媒体由此推断:政府要打压房价了,政府要限制高档住宅的开发了。
其实不然。政府23号文件作为新时期房改的基本大纲,早已明确了住宅分层次建设的市场供应体系,即:由政府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屋来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宅需求,中高收入者则进入商品房市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供应体系,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是政府该做的,商品住宅建设则由市场来调控。所以商品房的价格就是协商价格,市场说了算,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引导,因为我们已经脱离计划经济体制进入市场经济轨道。
在一些大型城市,我们确实看到,7000元以上的高档价位住宅供应过剩,6000元以下的中低档住宅供应不足。但是,我们也看到,市场正在教训那些定位不准、盲目攀附高价位的项目,北京的一些性价比不好的高价楼盘年前已经开始滞销,不得不抛出种种优惠迎合买家,尽管它们口不言降,实际上已经在变相让利了。
在政府第23号文件修订之前,相信住房分层供应体系不会改变。至于近期各地政府部门大幅减免购房行政收费的举措,只能理解为现行政策倾向于引导住宅消费,主要作用不在抑制房价。否则,只占到综合成本的百分之四、五的这部分减免费用实在微不足道。
商人逐利是本色。在高额利润与微利之间,任何一家企业都会毫不犹豫地追逐前者。在获取高利润的机会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谁也不会主动舍高取低。但我们也确实想提醒一下开发企业:商品房市场的竞争在加剧,在为一块开发用地定位时必须更加谨慎,要充分考虑到市场供应量和目标群体的购买力,不要盲目贪图高利润。
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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