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7年10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发文公布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1997年11月7日人民银行首次对外公布关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的执行标准,到2002年2月21日的这次降息,这已经是个人住房贷款第七次下调利率了(比同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调整次数多一次),贷款的利率也由原先最高的12.27%(原20年期的贷款利率)下降到了现在30年期的5.04%。本次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是以人民银行1999年9月21日公布的住房贷款利率为基础进行下调的,并且下调幅度大于贷款利率平均下降水平,达到0.54个百分点,切 实减轻了市民的还贷压力,特别是利息支出。那么降息后,贷款买房的老百姓究竟从中得到了多少“实惠”呢?表一是本次利率调整前后,贷款利息的差异。
也许这些数字过于烦杂,我们就以现在普通借款人中贷款金额最集中的20万元贷款金额为例,分别设定期限为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的情况进行一次比较,见表二。
从表二可以看出,若按新颁布的贷款利率计算,贷款期限越长,相对利息支出的减少就越大。以最集中的15年期的贷款而言,前后消费者共节约了利息支出超过了一万元,即比原先减少了10.71%的利息支出,每月家庭的房贷支出也有了相应的减少。
政府为了扶持房地产业的发展,增强百姓的购房决心,减少还贷压力,这份利息支出的比较就是一个例证。降息了,贷款买房是不是更合算了?
叶逸天
《国际金融报》(2002年03月05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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