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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法律赶走物业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2月07日 14:46  CCTV经济半小时

  调查有人开玩笑说:如果想跟自己过不去,你就请人来搞装修;如果想一辈子跟自己过不去,你就去买一套房。虽然是玩笑话,但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却是事实。不仅仅在买房时你可能会遭遇种种陷阱,买了房之后,麻烦也少不了。最近,北京就接连出现了好几起物业管理的纠纷,一些业主甚至与物业公司的保安拳脚相向。相比之下,广州的业主要理性很多。不久前,广州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就把物业公司推上了法庭,谁是谁非,由法院说了算。请看《经济半小时》记者从广州发回的报道。

  叶春生是广州市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在1月25日法院关于春兰花园物业纠纷的判决中,法院判定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胜诉,这就意味着春兰花园的业主委员会有权选择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委员会临时的办公地点记者看到,叶春生正准备张贴暂停向原来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公告。他说张贴公告就是为了通知业主不要交管理费给广信物业管理公司。叶春生告诉记者他们不交管理费的依据,其中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他们有权力招聘物业管理公司。招聘以后,原来与广信物业的合同就终止了,广信也就没权收费了。

  在叶春生给记者出具的判决书上记者看到,广州市白云区法院1月25日一审判定:春兰花园原来的物业管理公司——广信物业管理公司在30天内要移交所有的资金、帐目和相关材料,并撤出春兰花园。但是,叶春生和业主委员会的其他委员面对这个判决却并不乐观,因为被告广信物业管理公司表示会继续上诉,这意味着新选聘的物业公司一时半会儿进不了小区。春兰花园的业主为什么这么急于赶走原来的物业公司呢?一位春兰花园的业主说春兰花园的物业管理从一开始就不好,脏、乱、差样样俱全。

  据了解,春兰花园始建于1995年,至今已经入住近1000户,发展商直接将物业管理权交给了广信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广信物业长期以来并没有和春兰花园的业主委员会签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没有约定。记者问一名春兰花园的儿童有没有锻炼和玩的地方,得到的回答是:没有。春兰花园的业主还告诉记者:春兰花园以前有块地方是放垃圾的,天热的时候很臭,只能跑过去,垃圾全发酵了,而且长期是这样。

  在现场记者看到,整个小区几乎没有醒目的标识,所有的垃圾全部是露天放置,在小区的中心地带则是一片长达一年半没有清理的废墟,另外,在小区里竟然没有休息的座椅,住户们只能在路边台阶上休息,整个小区的住户也没有自己的信箱,许多地方五、六年来干脆没有绿化。与此相对的是长期以来,广信物业管理公司几乎一直收取物业费,却没有按时公布物业费的使用帐目。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叶春生对记者说:本来应该是我们来掌控的事情,到了这里就完全反了,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的合法权益一点都没有保护。

  据了解,小区内在近年内连续发生近十起盗窃案,为了抗议小区的保安环境,一位家中连续被盗的业主曾将被撬坏的保险柜摆到了街上。尽管保安状况不良,小区内的停车费用却执行广州市最高的标准,达到了每月350元,不少人干脆到小区外面停车。记者问一位春兰花园业主将车停在哪里时,得到的回答是:我能讲吗?我敢讲吗?他们会去搞我的车子。袁开济老教授家旁边是一条小吃街,每天至少有20多家餐馆的排烟机直接冲着他住的住宅楼排放,而电线则直接挂到了住户的阳台上。袁老教授象念顺口溜似的对记者说:我气喘,家住花园没有花,油烟成天熏我家,我想到公园喘口气,出门净是脏、乱、差。据了解,春兰花园从1996年销售至今,业主们就频繁地反映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但是由于人员分散一直没有解决,无奈之下,春兰花园的业主们开始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叶春生告诉记者: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是被迫成立的,并不是很主动的。在出现那么多问题的情况下,业主才要起来维权,业主委员会才建立起来。但这个被迫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工作并不顺利。请看广州春兰花园业主维权大事记:1999年12月16日,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专门和广信物业管理公司谈判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2001年4月,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正式要求广信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所有财务情况和其他物业资料。2001年7月23号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在广州市首家公开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2001年8月26号,新一方物业管理公司中标,双方很快签定合约。2001年9月24日,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将广信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4个月后法庭宣布春兰花园胜诉。

  可以说,春兰花园的业主至少和原来的物业管理公司大大小小吵过上百次架,对于新的物业公司他们十分挑剔,记者看到,新一方公司的招标书就有150多页,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十分详细。在2001年9月初新一方物业公司想要接管春兰花园的时候,出现了200多名业主列队欢迎的场面。然而广信物业公司最终派来20多名保安,使得这次交接没能进行下去。既然不受欢迎,为什么广信物业管理公司仍然坚持不撤出春兰花园呢?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记者看到了广信物业管理公司的答辩状。广信物业管理公司在答辩状中称,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理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有300套房子没买,算是最大的业主,没有参加投票,据此怀疑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那么,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究竟是不是合法的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冯齐广对记者说:春兰花园一共建好了1200套左右的住房,购房者入住成为业主的已经是超过了70%,已经达到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参加投票的数额。而且它的投票过程、选举过程都是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行政部门即房管局监督之下成立的,所以这个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合法有效的。广州市白云区房产局房产科副科长钟柱锋也对记者说:从公开、公正、公平的角度看,业主委员会当时的操作是公开、公正的。

  据了解,春兰花园在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同时专门邀请了房地产管理局的主管官员,同时请来了公证人员进行公证,而业主委员会也在房地产局获得批复并且备案。如果说业主委员会是合法的,那么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权利取消原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呢?春兰花园业主委员会代理律师李会艳告诉记者:广州就有很清楚的规定,一旦业主委员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原来的建设单位与原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的合同自行终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冯齐广说:根据广东省的物业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有决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无论是法官还是管理部门都清楚地表明:业主的权利是通过业主委员会来维护的,在出现纠纷的时候,首先应当明确,合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具有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广州是白云区房地产管理局的钟柱锋科长表示:业主委员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他说:物业管理进入市场以后,是通过公开的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选聘以后,可以通过物业管理的委托合同来规范它们的行为以及双方之间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以后谁违反了合约,它就属于违约,就要负违约责任。我觉得这是一个发展趋势。据了解,春兰花园近千家住户,每月共交4万元左右的物业管理费,另外小区业主还有总额超过140万元的维修基金和其它费用,这些都要在移交物业管理权时移交,这也许是广信物业管理公司不愿退出的另外一个理由。眼下,叶春生和春兰花园的业主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一方面等待判决能够最后执行,另外业主们也期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台《物业法》,让购房者有一个更好的维护权益的法律环境。叶春生对记者说: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一旦业主委员会消亡,业主的权益肯定是受到侵害的,出了事业主找谁呢?没人找了。无形中他们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物业公司有点像小区的大管家,供水、供电、绿化、维修都得交给它来承担。按理说,双方是一家子,唇齿相依,互相体谅着点,就什么事也没有,更不用说动起了老拳,法庭上相见。但现在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却越来越多。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双方的责、权、利没分清楚,相关的法规又没跟上。那么,现在人们对物业管理意见最大的是什么呢?当业主与物业公司有了矛盾的时候,业主们应该找谁来解决呢?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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