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路读者沙涛最近向本报反映,他在漕宝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按照“规矩”看房、交押金。小姐一再强调:“买卖不成,押金如数退回!”后来,双方在付款方式上出现了分歧,卖方一定要一次性付款,而沙先生却只能付一半贷一半,结果买卖不成。小姐说,过两天我再给你提供新房源。然而一等就是半个月,沙先生急了,要他们退押金,他们说:“等我们经理来。”但他们的经理仿佛从来不上班。
据说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中有这样的讲法:只要有“拖”的本领,就稳赚钱。
郑先生委托一家房屋置换公司出售在浦东的一套售后产权房。这家公司对郑先生说:卖房子绝不会有任何问题,等有了买家,签好合同后很快会拿到售房款,而且都是现金。没想到,签完购房合同后,郑先生只拿到了一小部分售房款,余款迟迟未能拿到。郑先生开始以为是买方拖欠,后来买家告之,现金和动迁支票早已给中介公司。据悉,中介公司扣卡卖房款调头寸的事并不少见。
为此,记者走访了一些房产置换公司和有关部门。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读者沙涛和郑先生反映的问题都获得了解决。然而,这类投诉屡有发生,值得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本市二手房交易日益红火,巨大的市场,培育出一大批从事二手房中介交易的企业。目前,本市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此类公司有2000多家,由于鱼龙混杂,一些中介公司的不规范操作使得部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去年上半年,有关部门检查了2441家中介企业,覆盖面达到98.6%,当场关闭323家无资质的中介机构,有507家中介机构被责令整改。
尽管有关部门一直在规范二手房市场,但一些中介公司违规操作仍时有发生。有的中介公司为了在短时期内获取可观利益,进行过度的投机;有的千方百计设陷阱,损害消费者利益。这些做法既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严重损害了房产中介行业的声誉。
有识人士认为,当前除了亟需完善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法规外,提高二手房市场经纪人素质已成当务之急。中介机构和经纪人不但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工作经验,还要熟悉市场规则,严格遵守《上海市经纪人条例》,注重行为操守,自觉维护房产中介机构的信誉。本报记者顾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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