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新一轮景气上升阶段以来,许多城市不但房价稳步上扬,投资更是大幅增加。在外资加大房地产投资力度的同时,众多国内非房地产行业公司也纷纷进入到房地产开发大潮中来。市场快速发展引发了许多深层思考,一时间,关于房价高低的争论、关于市场是否产生“泡沫"的争论此起彼伏。
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北京、广州商品住宅价格比较高。北京人均GDP尚不足3000美元 ,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刚刚超过1万元,房价与经济发展阶段以及与居民收入相比较而言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而同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市,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平均商品住宅价格要比北京低1000元/平方米以上。2001年1~10月全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已经达到2088元/平方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商品住宅价格分别达到4589元/平方米、3407元/平方米、2351元/平方米、1272元/平方米,除北京市商品住宅价格比2000年有所下降外,其他主要城市大多有所上升。另外,2001年1~10月全国以及各主要城市GDP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也都维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从2001年第3季度全国商品住宅价格调查来看,虽然较上季度降低47元/平方米,但同比上升了5.62%,与1999年更是有了大幅上升。商品住宅价格普遍高涨,是否已经远离了消费者的实际消费能力呢?
按照目前比较常用的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套商品房总价/家庭年收入)概念对比分析国内房价状况,可以发现:中国目前的房价收入比虽然高于发达国家城市水平,然而已经比90年代末发达水平较低与中等的城市数值低。单从购买能力方面来讲,全国平均商品住宅价格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实际上已经和国际同水平国家比较一致,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状态也比较一致。随着经济增长、居民收入进一步增加,房价也应当稳步增长,房价收入比的进一步降低,将更依赖于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
也就是说从消费能力来看,目前中国商品住宅全国各地房价收入比仍然有较大的差异,北京市房价收入比仍然远远高于其他城市,也较国外平均水平高。北京商品住宅价格仍然需要向实际消费能力靠拢,而国内其他城市商品住宅价格已经进入了一个与居民收入比较协调的阶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加,房价收入比水平将向发达国家水平靠拢,目前许多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与国家,对这一指标也提出了控制思路。1999年台湾省经建会提出,台湾地区以室内实际坪数30坪计(一坪=3.3057平方米),合理价格应是每套300万元台币至350万元台币,为家庭可支配所得3.5倍至4倍。实际上,台湾除台北市外,其他城市平均房价为家庭可支配收入的3~4倍。深受高地价高房价之苦的日本,在其泡沫经济破灭后的1992年,经日本内阁审定的“生活大国"建设5年计划,提出大都市圈普通公寓房价格降到工薪家庭平均年收入5倍的目标,这主要是针对住房问题最严重的东京圈。据1990年日本国土厅所出版《国土调查报告》一书所载实际数据,日本泡沫经济尚未形成前的1984年、1985年、1986年,只东京圈中高层公寓房每套价格为全日本工薪阶层家庭年收入5倍多,大阪圈这3年都只为4倍多,名古屋圈都只为3倍多。从以上例子也可以看出,在发达国家与地区重要城市商圈房价收入比也会比较高,但仍然会处于与消费能力比较相合的水平。中国目前除北京市外,房价收入比的降低将更依赖于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 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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