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能信吗?
“明明是22万元一套的房子,经房产中介一转手就成了23.2万”。最近,一消费者把上海色柯拉房产代理公司告上了消协:作为房产经纪人,法律规定只能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而房产中介在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以自己名义和别人交易,赚取高额差价,坑了消费者一把。据了解,在整个房产中介行业,这样的事情绝非个案,甚至已成一种并非秘 密的“生财之道”。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商场门口、街道拐角,常有些人会拦住你并塞一些印有“房源信息”的纸条;住宅门缝里隔几天就有些“求租出租”的印刷品;在居民聚居区,房产中介的密度更是可以和理发店相提并论。据统计,目前上海共有3000家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企业,而无照经营的地下中介更是无处不在。
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市场中,房产中介能有多少可信度?工商部门前不久对3000多户房地产经纪企业进行调查,立案查处的就占了六分之一。有的房产中介为促成交易,肆意隐瞒房屋的质量问题,待当事人入住后才发现房屋开裂、渗水、面积不符;有的公司挂羊头卖狗肉,以加盟店的名义挂靠到“上房”、“新澳”、“智恒”等大公司,实际操作却没有与大公司接轨; 有的公司在合同里为欺诈埋下伏笔;而反映最激烈的就是房产中介大赚交易差价的问题。
与一般的商业行为不同,“经纪”之所以成为“经纪”,其特点就是收取佣金、为委托者服务。退一万步,即便有些可以收取差价,也必须是在消费者知情的情况下,以佣金的方式收取。而目前的房产经纪人多是在不安排买卖方见面的情况下虚报价格、赚取差价,有的干脆以“包销”、“收购”的方式进行交易,差价甚至高出房价的100%。显然,这些中介剥夺了委托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为法律所禁止。据悉,市工商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的意见》,全面整顿房产经纪市场的行动已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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