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止愈演愈烈的违章装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这使我想起日前《解放日报》报道中提到的个案:上海市西南某小区有户业主,在地板之下铺设热水管,还随意把朝南的卧室改为卫生间,装了按摩浴缸。浴缸旁边又按上抽水马桶,还放了彩电和冰箱。入夜,业主泡在按摩浴缸里享受,边看电视边吃点心,悠哉乐哉。可楼下邻居却遭殃受难,按摩浴缸的震动声和抽水马桶的哗哗声使他们每晚都不能好好休息。再说,在原来的卧室中另铺下水管道,也有损于房屋的结 构。
尽管房子的产权属于业主,但也不能任意改变房屋原设计的用途,并给相邻者带来灾难。正像有一个别墅小区里,业主自以为是产权人,就在矮墙里面宅边的绿地上任意搭建,一度泛滥成灾。整个小区的环境被破坏。后被市政执法部门把宅边违章建筑通通拆除。这就是说,产权人也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也要按照相关规则办事。即使是在你矮围墙里面的宅边绿地,也不能任意改变其用途,因为这关系到小区的整体设计和环境。同样的道理,居住楼里的卧室就是卧室,不能任意改成卫生间。如果你改成卫生间,你楼上那间卧室也改成小舞厅,在你休息的时候他们跳舞,你又将如何对待?
只顾自己享受而妨害他人,这种行为显然是有悖于作为公民应该遵循的社会公德,在我看来,也触犯法律。那个每晚泡在按摩浴缸里的业主,很可能是个法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这条法律条款,楼下的受害邻居有权利向那个每天享受按摩浴的业主理直气壮地提出停止侵害的要求,如对方不从,可诉诸法院,要求排除妨碍而拆掉装在卧室里的按摩浴缸,要求把卫生间按照房屋的原设计搬回原处。如果楼下邻居在遭难期间,长期不能正常休息而影响健康的,也可提出赔偿要求。
拆掉这个按摩浴缸!还不仅仅就事论事地指一个浴缸而言,因为这种行为和某些社区里某些居民的一些通病有着联系,他们往往只顾自家方便而任意损害小区的原有规划和设计,不时糟蹋居民的公共生活环境。
据说,有关这方面的民事诉讼案甚多。对老百姓来说,打官司是很累的。曾记得过去各区都设有巡回法庭,像这类案情简单的案子,可否由巡回法庭经常到社区来开庭和判决,必要时,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审理和判决的同时,岂不也是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制教育的极好机会吗?文/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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