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解放日报报道:本报讯(记者张奕)家住卢湾区的李乾,一家三口长年蜗居13.5平方米斗室,是收入低、住房差的“双困”家庭。自从卢湾区开始实行廉租住房制度试点后,李乾家庭用配租租金改善了住房,欢欢喜喜地搬进了近30平方米的新房子。上海将实行廉租房制度的消息见诸报端后,尚未实行廉租住房制度的“双困”家庭纷纷询问,自己何时能享受这一政策。昨天,上海市政府正式宣布:上海廉租住房制度经过两轮试点探索,开始向全市范围推开!
市委常委、副市长韩正在昨天召开的“全面推开廉租住房工作会议”上强调:有关方面要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认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重要意义;要积极依托社区力量,构筑网络,形成条块结合的廉租住房运行机制;要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去年10月,上海率先在长宁、闸北两区进行廉租住房试点工作;今年6月,又在卢湾、徐汇、杨浦等8个区扩大试点。截至10月30日,这10个区共受理并复核登记廉租住房对象2221户,经公告后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有1495户,已落实解决1081户家庭住房。此次廉租住房制度的全面推开,意味着黄浦、静安、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南汇、奉贤和崇明等其余9个区县的“双困”家庭都可以受惠。
为了更好地推行这一政策,有关部门已经为上海申请廉租住房的困难家庭排定了“时间表”:从现在起,黄浦、静安等9个区,将把握政策,严格执行配租标准,规范操作,力争不错一户,不漏一户,使符合条件的廉租对象在明年3月前,基本落实房源。已落实房源的家庭,有关部门每半年对配租家庭的成员、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复核,加强配租后的管理。随后,这一政策将作为上海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尽快纳入日常运行轨道。
据悉,今后上海还将对配租对象的收入稳定状况进行考察分析,对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租住的公有住房,视同廉租住房,按居民家庭收入状况确定租金水平,实行与其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租金制度;逐步开展对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减免机制的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使廉租住房制度适应上海市情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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