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2月7日电(任明超) 一直为“半拉子”工程所困扰的海南省三亚市继今年年初“炸”掉一些“半拉子”之后,近日又出台新的规定,允许“半拉子”工程可代转续建。
三亚市负责城建的有关人士表示,新规定的出台为解决三亚的“半拉子”工程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三亚市停缓建工程代为转让办法》明确规定,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停
缓建工程由三亚市人民政府代为转让给其他开发商续建,在选定新的开发商时可以采取无保留价的方式拍卖进行。该办法所称的停缓建工程是指施工进度已开始地上部分和投资额已占总投资额的25%以上并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于1998年12月31日前停工建设的项目。
该办法还具体规定,停缓建工程的产权人士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处置方案、签订停缓建工程处理合同或者未案照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其停缓建工程由三亚市政府代为转让其他开发商续建。停缓建工程转让拍卖的程序、拍卖所得价款的归属以及买受方的处理方法也在处置办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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