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青岛市民如果发现房产商擅自抬高经济适用房的房价,可向有关部门举报。青岛市将通过采取限定售价并向社会公示的办法,确保经济适用房“货真价实”。
据青岛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造的经济适用房,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本应是房价不高的“福利房”,但一些开发商擅自抬高房价。
为改变这种现象,青岛市今后将统一组织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确保房价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加强销售管理,严格控制购买对象,要求购房者必须具备青岛市常住户口且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限定销售价格并向社会公示;控制购买面积,对超出规定的面积按市场价购买;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须缴纳土地收益金,防止利用买卖差价“揩油”。(姜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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