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郭彧)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房屋中介中的看房费、佣金以及中介资质等问题都将根据正规的合同文本来严格执行。
据了解,新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出租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北京市房屋出租居间合同》,第二种则是由承租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对于是否交看房费,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由委托人和经纪人双方协商决定,不再是以往中介一家说了算。收费的时间也由看房前改到了看房后,收取的不再是押金,而是成本费,即为看房发生的实际费用。同时,为避免不法中介故意介绍不合格的房源,合同还规定,如房源不符合委托人提出的条件,委托人有权拒付成本费。
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把实际月租金作为佣金收取的标准,具体百分比双方自行约定,但不能超过100%,且佣金只能在成交后收取。
又讯(记者莫春)日前,本市16家中介公司公开向百姓承诺:如果租房人发现房产中介有多收费、不规范行为,可以从该公司缴纳的5万元保证金中先行得到赔偿。
此次向全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发出的“放心中介”的倡议,除了建立信誉保证金制度以外,还承诺按政府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不成交不收中介服务费。违反政府规定或合同约定多收费的,双倍退赔多收费用;因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中介服务的,每逾期一日退还2%的中介服务费。放心中介活动组委会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84034135。目前,放心中介活动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调查核实和作出理赔决定的单位是市中介事务所。一般性投诉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据该所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目前正在与市消协接洽投诉受理和资金管理的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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