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采取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租金减免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做法。对目前人均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以下的申请廉租住房的住房困难户,将采用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的方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为住房困难的申请家庭直接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目前,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家庭。实物配租时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将按照最低收入家庭收入的5%确定。
租金补贴是指政府对住房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他们自己到市场上租赁房屋。本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和实物配租的住房面积标准确定在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其原住房低于10平方米的差额部分将暂按每平方米每月25元补贴。如现在居住在10平方米的符合条件的三口之家的廉租对象,可以得到每月500元的租金补贴。对于住房面积已经达到标准的廉租对象,实行新增租金免交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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