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霄峰
本市物业管理将很快有法可依。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一直为广大居民关注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有望在今年四季度出台。同时,市政府已要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草拟完成《北京市城镇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经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讨论审定后,明年报市人大审议。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将在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以“质价相符、优质优价”为核心的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价格体系。
一是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收费、公众代办性服务收费和特约性服务收费。公共性服务收费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公众代办性服务收费、特约性服务收费由委托人交纳。
二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照居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项状况、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水平分等级定价。公众代办性服务收费和特约性服务收费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者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分为五个级别。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在选定的相应级别的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适当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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