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月三十日电 记者今天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上海市城市房屋管理实施细则》颁布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城市房屋拆迁将全面推行市场化补偿机制,房屋拆迁由原来的按人口补偿安置转为按被拆迁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使市民真正得到实惠。
该《细则》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对被拆迁的居住房屋规定了最低补偿单位标准、价格补贴标准,对一部分结构较好、面积较大但人口较少的被拆迁住房,将根据市场评估单价
按实结算。
对于被拆迁房屋评估,《细则》规定必须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机构评估。对老私房、宗教产等房屋所有人按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价的百分之百进行补偿,以充分保障所有人的财产权益。
同时,《细则》强化了管理的力度,明确拆迁补偿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须以特种存单的形式支付给被拆迁居民,并由存款银行协助房地部门进行监管;拆迁单位只能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收取拆迁服务费等。
随着上海城市建设、城市改造迅速发展和大量引进外资项目的需求,近十年中,全市累计拆除各类房屋总面积约为二千八百三十万平方米,动迁安置居民约六十五万户。此间人士认为,本次上海城市房屋拆迁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将有利于市民住房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据悉,新的《细则》将于十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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