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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无理由退房惊动房地产业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0月26日 11:49  CCTV经济半小时

  经济半小时记者/朱彤

  两年前,北京现代城第一座公寓入住时,开发商打出了“无理由退房”的承诺,此举可谓石破天惊:引来了舆论和买房者的一片赞扬,却遭致了业内的强烈反对。当时开发商潘石屹对此曾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既然日子过不下去了,不如心平气和地离婚。今天,是现代城另两座楼盘入住的时间,业主们享受的条件更为优厚:不仅可以无理由退房,还可以拿回年息10%的回报金。也就是说,心平气和离婚了,还有一笔青春损失费。

  今天入住现代城B座和C座的业主,在接到入住通知的同时,也都接到了一份实施“年息10%的无理由退房”的通知,和两年前的那次“无理由退房”的条款相比,这个通知完全可以看做是一次“无理由退房”的升级版。首先,退房有效时间由原来售后的10天延长到20天,第二是将原来的“退房款+银行活期利息”改为“退房款+10%回报”,现代城的开发商潘石屹为我们演示了回报金的计算方法。例如,某客户于2000年8月25日购买了房子,总价为150万元,在2000年8月25日首期支付房款30万元。2001年10月25日以银行贷款支付120万元,客户于2001年10月25日正式与开发商签署此退房协议。那么回报金计算公式:30万X10%X14个月/12个月(12比14个月)+120万X10%X12/12个月,最后,客户得到的回报金应该是大约15.5万元,实际收益率将达到约26%。而且开发商还承诺,退房不收任何费用,也无须任何理由。显然,这些对于想退房的消费者来说,无疑不会造成任何经济损失,那么开发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潘石屹说:“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从期房到现房的销售,基本上每一个楼盘都会发生冲突,我想这样的话,能不能把这种冲突变成一个给客户一个出口,就是你真不喜欢这个房子的话,你就退掉吧。”

  采访中,记者发现,现代城B座和C座都已销售完毕的情况下发出这个通知的,开发商解释说,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避免有非法融资之嫌。但记者在现代城今天办理入住手续的现场,却并没有看到想像中的热烈场面。

  有现代城的业主表示,“无论从每一个角度,我都没有考虑过要退房,消费者在买房过程当中,很多地方都需要保护自己,但现代城这一步,可以说是算一种进步,就是让消费者比较放心。”据了解,建设部在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政策中,尽管有包修的条款,但包退一直是一个非常难以涉足禁区,业主们普遍认为,现代城的这一做法,显然比别的开发商更能迎合消费者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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