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莫春)记者近日从市建委获悉,经过近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市建委、市规委、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制定的本市《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已经成文,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就人们关注的“毛坯房”何去何从问题给出说法——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装修房或提供菜单式装修,这意味着大约一年后,“毛坯房”将淡出房地产市场。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采用何种方式交房是一个市场化的问题,而且由于购房人收入的差异,政府只能提倡和引导。《规定》中提出了四种可供选择的装修方案:一是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将家居装修连同住宅主体结构一体设计、施工到位后销售,满足购房人直接入住要求;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预售中,向购房人提供装修菜单及样板间服务,按购房人意愿进行家居装修设计,连同住宅结构一体施工到位后交用;三是购房人买房后进行装修的,如果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单位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了装修合同,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质量保修连带责任;四是购房人未选用被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的,应在装修前将装修方案报物业管理单位备案,签订装修管理合同。《规定》还对家居装修中的施工时间、垃圾清运、材料选用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据介绍,新《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住宅工程装修部位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并要求与主体结构一体设计、施工、安装到位,严禁在精装修时拆改。经济适用房以及自建、联建和合作开发的住宅项目参照此规定执行。今年11月1日前已批准立项的商品住宅项目不适用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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