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钧 通讯员陈梅英):从即日起,广州市土地出让金按新办法缴交,即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仍一次性缴交,以上的分不同等级在两年内缴清。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到2003年底将过渡到全部一次性缴交。
记者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广州一直是实行分期缴交土地出让金,分期年限3—5年不等。在今年第一次国有土地拍卖期间试行新的土地出让金缴交办法,即规
定在半年内缴清。这条规定,多少对那次的土地拍卖成交量造成影响,成交欠佳。多家房地产商在会后都提到对土地出让金的缴交期限压缩感到很有压力。
基于多方反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及时调整政策,仍实行分期缴交,将以逐步过渡的方式替代一步到位。根据新的土地出让金缴交规定,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缴交;总额在500万至2000万元的,在1年内缴清;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在2年内缴清。
根据规定,由企业自行负责土地开发的用地(即“生地”),首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少于该用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40%;由市政府负责开发后出让的开发用地(即“熟地”),首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少于该用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但土地出让金超过500万元以上,其首期土地出让金缴交数额应不少于500万元。
又讯: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广州今年迟来的第二次国有土地拍卖初步安排在12月份举行,这也将是今年的最后一次国有土地拍卖。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