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小征)南京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获取政府补贴,个人最高每月可领取16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房产管理局获悉的。
根据最新颁布的《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试行办法》,凡在南京市(除江宁区以外)10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6个月(含)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将享受政府补贴。
南京市房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将采取房租减免、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三种办法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使他们达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上,或给予补到8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在实际执行中,就是对原已租到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继续对他们实施租金减免,对大部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对其现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与8平方米的差额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无房的按8平方米全额计发,有房未达标准的按原住房面积与8平方米差额计发,由他们自行到市场上租房。对一些无能力自行租房的,又确实不可能退出保障的家庭,经过审查核实后,根据廉租房的房源情况,视情配租廉租住房。而一旦这些家庭的人均收入超过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满2年后,即停止发放补贴,不再享受租金减免,退出廉租住房或提高租金标准。区民政局、房改办每年要对保障对象审核一次。
另据介绍,关于住房保障的申请和办理,规定以户口为依据,到所在街道申请,由区房改办、区民政局联合审核后,汇总到市房改办审批。而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过程中,将会分全面调查、受理申请审批、落实配租等三个阶段进行,预计第一批的落实工作大概需要半年时间。
又讯低收入的南京家庭将有望近期购进经济适用房了。南京市首批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用地于日前获取立项,有关部门已开始在选择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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