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章纹)记者昨日从省房地产协会获悉,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房的建设将占今后广州市住房供应总量的3成,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也正在起草中。
截至1999年10月31日,广东省已全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于2000年元旦开始全面实施住房货币分配制度,各大单位按规定也不能再自建住房,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将成为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及公务员、教师解决住房的主要途径。
经过今年初的调查,广州市确定了以“普通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为辅、重视廉租住房建设”的整体思路,对未来十年的各类住房供用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按规定,明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将占广州住房供应总量的3成,但具体的建设数量将结合市场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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