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房子,采取减免地租、税收等政策降低住房成本,而实行的一项优惠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当多的高收入者却“搭了便车”。据了解,自1998年推出经济适用房以来,北京市购房者有84%属于中低收入家庭,其余16%则属于高收入者。高收入家庭的大量涌入和一些单位的参与购买,不仅违背了国家制订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抬高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以及鼓励大户型建设的弊端,使得大多数中低收入者买不起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因为带有浓厚的社会保障色彩,曾被老百姓称之为“咱们的贴心房”。如今,“贴心房”还贴老百姓的心吗?
富人占穷人的便宜
北京某居住区是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随着夜幕的降临,一辆辆小汽车似倦鸟归林,陆续驶入小区。走进小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小汽车,已经占满了停车场。
据了解,该小区一期工程已经全部售罄,而且于去年5月底入住结束。住户有车,说明收入不菲。早已入住的楼盘,有许多人家未亮灯,说明房主还有其他安榻之所,他们看中了经济适用房的升值潜力和比较低的价格,购房为了赢利。该居住小区作为北京市最早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之一,最高售价是每平方米2600元,以房子80平方米计算,需要花费20多万元。再加上物业费、子女入学费及家庭日常开支,很难相信中低收入家庭能够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同时还买得起和养得起汽车。
京城中低收入家庭占全市家庭的70%至80%,这些人基本上都是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经济适用房在楼市上火气十足,甚至一度出现“爆棚”现象。由于高收入者的加入,一些经济适用房项目越盖越大,甚至出现豪华复式户型,与普通百姓的购买力相去甚远。难怪有人说经济适用房住进了大款,羊群里出了骆驼。
在今年的北京春季房展会上,某经济适用房项目3950元/平方米的平均售价,对参观者有很强的吸引力。由于许多人排队抢购,售楼人员采取抓号中签的办法决定卖给谁,而不是核实购买者是否来自中低收入家庭(按北京市最新规定,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家庭)。一位排了半天队却没买到房的女士说,谁都知道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给中低收入者盖的,享受许多优惠,这样的房子到最后谁都可以买,实际上是“让富人占了穷人的便宜”。
如今,在长沙许多经济适用房小区也能看到开着奔驰住经济适用房的怪现象。上海一位公务机员花了一生积蓄买到一套经济适用房后,发现楼上几套房子卖给了一位“大款”,这位“大款”并不住这里,而是把房子出租给别人住了。
房价高于商品房
除了富人抢走了本该“穷”人享受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房外,经济适用房房价竟比商品房高,又令中低收入者望而却步。
北京市某区一黄金地段,今年以来,3家房地产商以相邻、相望的地理位置,摆开了“擂台”。一家号称经济适用房,甭管什么楼层,打出的价格都2350元/平方米;另一家是纯粹的商品房,均价在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与两家相对的另一家商品房,标明的起价是1758元/平方米,均价为2042元/平方米。
鸡犬相闻,价格迥异,为何?对这样的经济适用房,普通老百姓有怨言:“房价这么高,还有这费那费,我们哪里买得起?”
据了解,国家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定: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21项税费,开发商利润应限定在3%以内。并且,经济适用房要实行房价、户型面积、销售对象3个控制,目的就是要平抑过高的房价,让中低收入的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
对经济适用房小区房价偏高的问题,经理解释:“我们的经济适用房的确比商品房价格高,主要是因为我们虽然免交土地出让金,但土地是从农民那里征来的,每平方米200元到300元,我们周围其他开发商的土地是他们自己的,而且他们的商品房是砖混结构的,而我们是房子现浇混凝土的,费用自然要高。”
而与其相邻的两家商品房小区的有关人士则说,他们的土地也不是“自己”的。以前这里是农田,大家的土地都是依照相似价格征来的,而且,他们的施工方式一样是“现浇混凝土”。
按照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计算,土地出让金是每平方米200元,仅此一项,该经济适用房就可减免费用4000万元以上。此外,还有市政工程施工建设费等21项行政事业收费的减免,能够带来巨大的降价空间。也就是说,如果同一地区的商品房价格在1800元/平方米,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远远低于这一数字。
目前,一些房地产专家认为,一些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与商品房相差无几,这无疑使政府减少的税收转化成了开发商的高额利润。
6万元门槛严实吗?
针对经济适用房没有将优惠真正补给“穷”人这一现象,今年2月,建设部终于就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推出相关管理办法,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
最近,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宣布,率先在城西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长安新城试行严格的限制销售。这两天到北京市长安新城来买房子的人,首先都要填写这样一张表,这张表是您现在的家庭住房和收入合订表,只有这张表经过北京市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同意以后,您才可以在这里买到经济适用房,这在北京市也是第一次。
这是一份注定要吸引买房人的表格,上面不但要求你如实填写你和家人的工资收入,住房面积等等近20项内容,而且必须加盖你和配偶所在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由他们来证明:1、你的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2、根据你的级别,确认你可以购买多大面积的住房,如:每平方米4000元的经济适用房,科级以下是60平方米,正处级是90平方米等等。这样的表由单位或街道办第一道审批,开发商作第二道复核,市开发办作最终批复,一路审核合格后,你才具备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不少购房者认为,所谓够不够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关键还在于购房者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的证明公章,这中间其实还是存在一些漏洞,反正只盖一个章,是很容易的事情。据某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讲,有一位开着凌志轿车的私有企业主前来购买经济适用房,当工作人员请他在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一栏填写盖章时,这位私有企业主随即从口袋里掏出公章盖上。因为他手续齐全,工作人员只好卖给他房子。
北京红石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说:“收入透明化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很难让建设部或者建委这样一两个部门,去清楚地调查出他的家庭收入去年到底是多少。如果他出具了一个年收入6万元的证明,要判断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看来,要想真正堵住经济适用房的漏洞,相关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这对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而言,似乎又是一道颇为紧迫的问题。否则,经济适用房6万元的门槛仍然挡不住高收入者的进入,一些“穷”人仍然只有靠边站。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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