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莫春) 毛坯房寿终正寝后用何来取代?家庭装修中的施工问题如何规范?这些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不久将有答案。昨天下午,市建委召开会议,就《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据悉,正式规定有望在10月前出台。
近年来,入住装修噪声扰民、拆改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装修公司质量低劣等问题
日益严重,广大居民对此反应强烈。今年1月,市建委主任吴绪玉明确提出,要逐步取消毛坯房售房,解决装修扰民问题。由于家庭装修已触及公共利益,且如何进行是一项非常复杂、众口难调的事情,因此,市建委、市规委和市国土房管局决定向社会征求意见。
《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住宅工程装修部位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并要求与主体结构一体设计、施工、安装到位,严禁在精装修时拆改。用四种方式取代毛坯房:一,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将家居精装修连同住宅主题结构一体设计、施工到位后销售;二,提倡开发商在预售中,向购房人提供不同装修方案及样板间展示服务,按其意愿进行家庭装修设计,连同住宅主体结构一体施工到位后交用;三,提倡开发商后物业管理单位向购房人推介装修企业;四,购房人有未选用被推介的装修企业的,应在装修前报物业管理单位备案,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
据介绍,市建委和市规委设立两部热线电话:68017755-2420和68021802,也可以通过市建委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fagui@mail.bjjs.gov.cn和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net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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